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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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05:3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改建为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的批复》(保监国际[2005]223号)文件,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下称“我公司”)已经获准将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上海分公司”)改建为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设立登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税务责任将由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其未履行完毕的保险合同及其它合同也由改建后的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我公司保证:为上述债务、保单及合同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有持有上海分公司债权的债权人和持有其保单的保户不会因此次改建而受到损害。 任何人士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分公司白大为先生联系。 联系电话:0086-21-62080080 传真: 0086-21-62955280 特此公告。 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 二○○五年四月一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