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600565)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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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09:1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二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同意公司将位于南岸区茶园新区的部分工业用土地及厂房作为向中国建设银行南坪支行申请生产经营用流动资金融资额度(7000万元以内)的抵押物。其中,拟作为抵押物的土地证号:渝国用(2004)第98号,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3830平方米,其帐面价值为24525500元;拟抵押的厂房房权证106字第076820号,其房权面积为6392.39平方米,帐面价值为838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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