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光电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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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09:2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ST光电(资讯 行情 论坛)2004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财务指标显示公司已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以及13.3.1条所规定情形,因此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原因已经消除。经*ST光电申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自2005年3月30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光电变更为光电股份,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公司股票2005年3月30日停牌一天, 2005年3月31日恢复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