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晨B股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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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05:5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ОО五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二)在上海市徐家汇路555号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二ОО五年三月十八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柏龄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⒋审议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⒌监事会对公司2004年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04年,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对公司决策程序、依法运作、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 ⑴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⑵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逐步建立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⑶公司2004年财务核算规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0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200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⑷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关联交易、股权转让、预收购资产,交易公平、公正、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⑸公司基本完成了2004年的经营目标,基本实现了企业三年发展规划的任务,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ОО五年三月二十九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