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05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4月16日上午9: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00至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
淄博市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4年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04年监事会报告;
3、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延长公司2004年增发A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增发条件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本次增发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增发方案的预案(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
2)每股面值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定价方式
6)发行方式
7)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8)本次增发新股决议的有效期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增发A股相关事宜
10)本次增发A股完成后由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滚存利润
1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披露于2005年1月29日和3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第九、十、十一、十二项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事项见七。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5年3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的授权代表;
4、公司聘请的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及身份证(可为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同时受理传真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05年4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路1号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洪海、崔媛媛、耿庆学
联系电话:0533-2943467
传真:0533-2985999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路1号
邮政编码:255052
七、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om.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05年4月16日上午9:00至2005年4月16日下午3:00;
2、未办理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二);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和电子身份证书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三);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八、其它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附件二: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需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先通过互联网办理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然后自行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下载电子身份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终生有效,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记牢网上用户名、密码并妥善保管电子身份证书。
(一) 网上自助注册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投资者’,选择‘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密码;
(5)其他资料信息。投资者可通过预留的电子邮件,接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资料或其他文档资料。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密码、密码查询答案以及系统配发的网上用户名和身份确认码。其中,身份确认码仅在办理身份验证时一次性使用;网上用户名和密码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时使用;密码查询答案用于忘记密码时重设密码。
(二)现场身份验证
注1: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注2:投资者除提交申请材料之外,仅须提供网上注册获得的身份确认码,不必提供网上用户名。
(三)下载电子身份证书
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可随时申请并下载电子身份证书: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投资者 ’,选择‘登录’。
注2: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注3:投资者只能一次性申请并下载电子身份证书,投资者需妥善保管(使用他人电脑下载的,请将电子身份证书导入到自有的软盘、闪存等介质中,具体操作见中国结算网站《投资者使用手册》)。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除需网上用户名、密码外,还需使用电子身份证书。
附件三: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投资者’,选择‘登录’。
注2: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注3:投资者提交电子选票或电子授权委托书时,若电子身份证书已安装,则系统会自动搜寻并识别电子身份证书;若电子身份证书尚未安装,投资者需安装电子身份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直接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
咨询电话:(北京)010-58598851,58598912(业务)
010-58598884,58598882(技术)
(上海)021-68870190 (深圳)0755-25988880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