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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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07: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3月25日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毕传淑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的<监事会报告>; 3.审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向《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报告》; 4.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聘任赵小明先生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0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及200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资产报废核销的报告》,《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资硅钢扩建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二号高炉易地改造的议案》,《关于200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自查表》、《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三届七次董事会通过的议案。 监事会议认为: 200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经营,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工作,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权益、公司利益的行为。2005年以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有效,200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04年,公司通过增发募集资金8,908,937,892.61元,按照增发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用途进行使用,未发生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