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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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07: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依法召集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拟于
本次会议出席对象包括: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在2005年4月1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B股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凡有出席资格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代为行使权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4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3、审议2004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200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 7、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处理以前年度资产损失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对应收宝华公司款项进行财务核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聘请公司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参与组建粤电航运有限公司的议案》; 14、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7、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05-05、2005-06、2005-07、2005-09),其中第8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第14项至第17项采用累计投票制,第14项涉及独立董事选举的事项,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05年4月29日上午9:00会议召开前,到会议现场办理出席手续; 2、流通股A股股东和B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出席或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于2005年4月29日上午9:00会议召开前,到会议现场办理出席手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其权力,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商索取。 四、其他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李晓晴、刘维 联系电话:(020)87570276,87570251 传真:(020)85138084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九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