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经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9:30。
3、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发展大道东方商都五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议题:
1、 审议关于黄明星董事辞职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曾牧董事辞职的议案;
3、 审议关于选举涂立俊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4、 审议关于选举胡向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5、 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 审议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8、 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 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三、出席人员:
1、截止2005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代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会议办法:
1、登记时间:2005年4月2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东方商都5楼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7-85600546
传真:027-85877108
邮编:430023
联系人:李丹、李凯
3、法人股东凭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代理资格证明以及公民身份证登记,外地股东可信函或传真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4、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登记。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26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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