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商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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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 05: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和影响说明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 公司原来将应收债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后,直接核销该项应收债权。现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四)》(财会[2004]3号)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将应收债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后,不冲减该应收债权,并同时在“短期借款”中予以反映。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本报告期内比较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栏,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调增2003年年末短期借款111,820,000.00元,2003年年末应付票据111,820,000.00元,未对留存收益产生影响。 2、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2004年10月12日对公司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沪证监公司字[2004]73号)的要求,认为公司历年对部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按汇总报表的形式并入母公司进行核算,不符合有关规定。为此,公司进行了整改,对这些全资子公司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并在合并报表中予以反映。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本报告期内比较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及期初留存收益进行了调整,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栏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实际数栏,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数为零,调减2003年年末盈余公积16,784,107.33元,调增200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6,784,107.33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年实际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增17,591,714.01元。 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追溯调整情况,重新编制了公司2003年年报和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财务报表详见附件),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也对经追溯调整后的公司2003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3月24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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