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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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 05: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3月24日上午9时在太原三晋大厦会议中心三楼锦绣厅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员21人,所持表决权股份501680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45%。其中流通股337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6%。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大会。大会由田家俊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同意50166356股,不同意172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票1720股为流通股。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的议案》: 选举田家俊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50168076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宋新梅女士为公司董事; 同意50168076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张克勇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50168076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白耀宏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50168076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赵骏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50168076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刘会来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50168076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李俊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50168076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江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50168076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李志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50168076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的议案》: 选举刘世斌先生为公司监事; 同意50168076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宋潇霞女士为公司监事; 同意50168076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选举曾庆发先生为公司监事; 同意50168076股,不同意0股,弃权0股。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正、郭伟平出席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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