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600881)公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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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 09: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3月10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公告,经六届十三次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沈阳支行签署了9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18063.3065万股中的4000万股向广东发展银行沈阳支行进行质押,为公司在该行的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为2004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7日。
由于公司已按时归还了上述贷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05年3月22日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已更名为长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质押担保责任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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