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股份国有法人股冻结及质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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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 05: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非流通国有法人股6565.04万股,因欠外部借款,被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冻结。其中2000万股冻结给海南安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期限为2004年8月27日至2005年8月26日;1965.04万股冻结给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3月 22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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