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600548)收购武黄高速公路权益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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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 09: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5年3月19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下称:美华公司)和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辉轮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辉轮公司)分别与湖北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北投资)、黄植濂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黄植濂公司)、SabagayaSendirianBerhad(下称:Sabagaya公司)、JadeEmperorLimited(下称:JEL公司)等相关各方签署了《关于湖北马鄂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下称:马鄂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下称:马鄂合同)和《关于JEL公司股份的收购协议》(下称:JEL协议),公司、
武黄高速之收费期限为25年,由1997年9月23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止。武黄高速全长70.3公里,全程皆在湖北省境内,由武汉市至黄石市,沿途经过鄂州市。 本次交易可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按照JEL公司、公司、自然人李三春、自然人陈良民和自然人黄植濂五方签署的马鄂合同,公司以港元178263228元的价格受让JEL公司拥有的马鄂公司15%股权。 按照湖北投资、黄植濂公司、Sabagaya公司、李三春、陈良民、黄植濂、美华公司、辉轮公司、公司和JEL公司十方签署的JEL协议,美华公司和辉轮公司分别以港元475368608元和港元534789683元的价格受让湖北投资、黄植濂公司、Sabagaya公司拥有的JEL公司股份112000000股和126000000股,分别占JEL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0%和45%;而JEL公司则以其履行马鄂合同所得净值港元176850000元向其股东Sabagaya公司回购其股份42000000股,占JEL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5%。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拥有马鄂公司15%股权,并通过美华公司拥有的JEL公司47.06%股份以及JEL公司拥有的马鄂公司85%股权,间接拥有马鄂公司40%股权,合计拥有马鄂公司55%股权。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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