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化工(600722)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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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 06: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广州利德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龙)的通知,2004年12月利德龙与交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先后签署4900万元最高授信合同,利德龙以其持有的本公司2500万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向交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质押,为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3月2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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