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导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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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 03:4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宁波波导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17日在浙江省奉化市金钟路5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外币业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对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原采用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自2004年4月1日起,公司实行SAP信息系统,为简化外币业务的核算,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业务,改用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 由于公司外币业务发生频繁,因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难以合理确定,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 五、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公司经营班子考核办法及指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黄建华先生、方平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提交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以上监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一名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赵建东先生代表职工出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3月17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建华,1956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某部部队政治处正连干事、海军东海航空兵部队政治部正营干事、某部部队政治处主任、宁波市电子仪表工业局政治处副主任、电子信息集团政治处主任等职。现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并兼任电子信息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方平浪,1943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奉化市波导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3、赵建东,1963年出生,硕士,为本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曾在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研究开发CT-2。现任本公司监事、总工程师、研究开发部经理。(注:公司职代会推选的职工监事) 附件一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名徐立华先生、李凌先生、隋波先生、陆军先生、王倍龙先生、董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吴思达先生、顾伟康先生、胡左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和独立董事人选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上市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从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看,均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工作原则,保持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 独立董事:吴思达先生、顾伟康先生、胡左浩先生 2005年3月17日 附件二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思达先生、顾伟康先生、胡左浩先生为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17日 附件三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吴思达、顾伟康、胡左浩,作为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吴思达、顾伟康、胡左浩 2005年3月1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