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民百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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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3月16日在亚欧商厦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长李鸿昌先生委托监事张萍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张萍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议,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5,098,780.94元,200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0,460,313.0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利润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由于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故公司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以上一、二、三、四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5年3月16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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