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监事会第四届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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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3月16日在上海兰生大酒店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家骏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04年度公司董事会加强了公司治理的力度,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各项决议合法有效,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公司的内控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 2、监事会对本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结果,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实施了对上海兰生大唐通讯导航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股权转让。监事会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公司因进出口业务需要与部分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二、通过公司200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三、通过公司2004年度核销原计提减值准备的报告。 四、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3月17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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