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股份(600094)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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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05: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琼山民保字第15号),因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海南泰信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28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该笔借款到期日海南泰信实业有限公司无力
特此公告 2005年3月15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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