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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控股(600098)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05: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广州控股(600098)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独立董事陈锦灵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尹辉先生代为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1.3、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公司负责人杨丹地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强文行政总裁、冯凯芸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戈林财务部副总经理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的具体情况

  注:该表数据为公司2004年增发新股时的数据。

  4.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丹地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9月29日

  主要经营业务:主要从事基础产业的开发投资,工业、商业及其它项目的投资和经营管理,有关市场投资、管理的咨询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

  控股股东是国有独资公司,为广州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5.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04年,公司围绕建设面向珠三角的大型综合能源供应商的战略定位,加快发展电力、能源物流、基建等业务,深化企业改革和管理,电力生产上了新台阶,能源物流业务和基建业务取得新进展,项目投资建设顺利推进,公司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32,893,562.60元,净利润784,438,225.96元。

  电力业务方面。经济快速增长,电力需求激增,广东省和广州市2004年社会用电量达到2,386.77亿千瓦时和384.64亿千瓦时,分别比2003年增长17.50%和14.83%,电力供需矛盾突出,广东省各地市普遍实施错峰用电措施。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简称“珠电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简称“东电公司”)抓住电力需求旺盛的有利时机,科学安排机组运行方式,按期保质完成#4号机组A级检修和#3号机组B级检修;精心做好机组日常维护,确保机组长周期高负荷连续安全运行,全年电力生产再创新高,发电利用小时数达到7139小时,共完成发电量85.6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81.91亿千瓦时,分别比去年增长6.44%和6.55%。同时,珠电公司、东电公司属下发电机组的脱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广东省发改委批准,并已于2004年年底开始动工建设。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沙角B公司”)2004年完成发电量49.43亿千瓦时,完成上网电量45.79亿千瓦时,分别比去年增长8.77%和8.99%。广州珠江天然气联合循环工程发电项目(简称“珠江LNG发电项目”)完成了主设备招标工作,并与哈尔滨动力集团-美国GE投标联合体签订了LNG机岛设备合同;同时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筹资142,000万元人民币和7,000万美元用于项目建设;珠江LNG发电项目已于2004年12月28日举行了奠基暨桩基础开工仪式,项目建设全面展开。贵州盘南电厂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9.53亿元,工程建设进展顺利,#1机组锅炉顶钢结构安装已经完成70%。广东汕尾电厂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2.50亿元,目前已开始主厂房钢结构吊装。

  能源物流业务方面。公司克服煤炭资源紧缺、运力紧张、煤价居高不下等困难,充分发挥煤炭资源组织能力优势,积极开拓煤炭供应渠道,加强与船务公司的合作,在确保公司电厂燃煤供应的同时积极开拓市场煤业务。公司全年共销售市场煤352.2万吨,实现净利润9861万元,分别比去年增长了13.7%和175.58%。此外,公司还大力推进煤炭物流业务一体化工作,延伸产业链,完成煤场技术改造,成立广州南沙发展煤炭码头有限公司专门从事煤炭卸载和中转业务;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属下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中远发展航运有限公司,专门从事煤炭运输等业务;并对煤炭资源开发项目进行研究和探索。公司位于广州南沙的油库及油码头项目工程已全部完工,建成了面向珠三角现代化的大型油品基地,该项目于2004年8月投入商业运营,全年累计销售燃料油12.7万吨,完成仓储租赁量51.9万立方米,完成卸船量129.79万吨。此外,公司南沙油库还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首批指定的燃料油期货交割库。

  基建业务方面。广州北二环高速公路项目运营情况日趋向好,自2004年8月广州新白云机场启用后,北二环高速公路车流量和收费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04年车流量和收费额分别为1193.50万辆和20,930.07万元,较去年增长147.12%和90.83%。南沙燃气项目进展顺利,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简称“南沙发展燃气公司”)与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建设局签订了《广州南沙开发区管道燃气供应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南沙发展燃气公司将享有南沙地区管道燃气业务的独家经营权,并成为南沙地区唯一的管道燃气建设和供应单位。目前,霍英东基金会东部燃气工程项目已开始供气。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电力产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去年减少13.89个百分点,物流产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去年增加13.93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2004年公司煤炭销售量及销售收入较去年增加,同时公司的油品物流业务已于2004年8月开始投入运营,因此物流产业的营业收入较去年有较大幅度增加。相对而言电力产业收入增加幅度较小,相应地其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例也有所下降。

  6.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电力产业毛利率较去年减少5.54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电厂燃煤价格上涨较快,而上网电价的微幅上调不能完全抵消燃煤上涨所带来的成本压力。

  物流产业毛利率较去年增加1.32个百分点,主要因为是煤炭价格上升且货源较紧,利润空间有所增加。

  6.8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6.9 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新一轮增长周期的上升期,对资源的需求急剧增加,煤炭资源紧张、煤价持续上涨,但由于煤炭实行市场价,而电价实行政府定价,使得电力生产企业承担了大部分因煤炭价格上涨而增加的成本,“市场煤”与“计划电”之间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尖锐。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底下发了《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一文,确定建设市场化的煤电联动机制。根据煤电联动政策,公司将通过上网电价的提高而消化大部分因煤炭价格上涨而带来的成本上升压力,这将有利于公司电力业务的发展。

  2、2005年初,继东北、华东电力市场之后,国家电监会正式出台南方电力市场建设方案。根据建设方案,南方电力市场将于2005年下半年进入模拟运行,并适时转入试运行和正式运行。电力市场建设有利于更合理地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也有利电力企业公平、公开、公正地参与竞争。因此南方电力市场的建设对公司来说既是压力,同时也孕育着机会。公司属下的发电机组均是大型发电机组,较高的发电效率和较低的上网电价使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面对电力市场形势变化和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公司将全面加强电厂管理,充分挖掘内部增长潜力,全力推进珠江LNG发电项目、贵州盘南电厂项目和广东汕尾电厂等新电源项目建设,争取早日竣工投产,进一步增强公司电力业务的竞争力。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15 董事会新年度的经营计划(如有)

  √适用不适用

  2005年,公司将充分把握机遇,在充分挖掘现有产业潜力的基础上,加快综合能源业务的规划、布局和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电力、能源物流和基建业务,全面建设面向珠三角的大型综合能源商。

  电力业务方面。预计2005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仍趋偏紧,电煤价格仍有上涨的趋势,南方电力市场将模拟运行,因此,公司将采取措施充分挖掘电力业务潜力,努力提高电力业务的市场竞争力。珠电公司、东电公司将全面落实设备基础管理和安全管理,建设必要在线监测系统,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状态和经济指标的分析和跟踪,全面提升设备治理水平;科学合理安排机组检修,全面实施电厂脱硫工程;加强燃煤成本的管理与控制,提高电厂对煤种的适应能力。继续加强与沙角B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作,努力使沙角B公司这一优质资产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与其他合作方密切配合,全力推进珠江LNG发电项目、贵州盘南电厂和广东汕尾电厂等三个新电源项目建设,加强工程的投资管理和成本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争取早日竣工投产。

  能源物流业务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组织工作,与大型煤炭供应商签订中长期合同,努力增加采购煤种和数量,合理调配,确保煤炭资源组织工作顺利进行。加快珠电煤码头改造建设,提高煤炭中转能力。做好中远发展航运有限公司投入运营前的基础准备工作,争取在2005年二季度正式投入运营,为公司煤炭物流业务提供运力保障。积极推进煤炭业务一体化,加快煤炭资源的开发力度。积极发展配煤业务,努力扩大珠三角终端用户销售网络。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规范内部管理,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煤炭经营的整体竞争力。公司将加强与合资方BP公司、广州港务局的合作,发挥战略合作联盟优势,充分利用现有油库、油码头资源,扩大燃料油和直馏油经营业务,积极开展油品仓储业务,建立高素质的营销组织和网络。

  基建业务方面。公司将与广州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东密切配合,加强对北二环高速公路项目的经营管理,争取给公司创造良好的投资收益。南沙地区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的获得为公司南沙燃气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公司将加强对燃气管道工程建设的招标、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投资成本,并努力做好已建成项目的供气工作。

  新年度盈利预测(如有)

  适用√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784,438,225.9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8,275,525.10元,提取法定公益金39,137,762.55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1,791,411,039.92元,在扣除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03年度现金红利438,480,000.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19,955,978.23元。公司拟按2004年底股本13.728亿股为基数,每10股送4股红股转增1股派2元现金红利(含税),其中,通过未分配利润送股票红利549,120,000.00元,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37,280,000.00元,通过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分配现金红利274,560,000.00元。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05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及转增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为加强珠江电厂业务的一体化管理和运作,保障珠江电厂脱硫业务的原料供给,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受让广州发展加气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受让价格以广州发展加气混凝土有限公司2004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1,380.11万元为作价基础,受让价格为1,3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从广州发展加气混凝土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广州发展加气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以珠江电厂生产过程中废弃的粉煤灰、渣及废汽为原料生产加气混凝土气块、并从事粉煤灰及渣的销售及货运等业务,同时承担珠江电厂脱硫使用的石灰石浆原料的供应任务。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为属下东电公司(公司持有75%股权)向中国银行的4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担保起始日为1998年8月10日,担保结束日为2005年5月20日。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项担保余额为8438万元人民币。

  (2)公司为属下珠电公司(公司持有50%股权)向亚洲开发银行的5000万美元提供担保,担保起始日为2000年8月21日,担保结束日为2007年1月15日。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项担保余额为1233万美元。

  (3)2004年7月,公司属下广州发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为持股60%的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南方支行借款人民币2.8亿元按持股比例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到期末未偿还贷款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广州发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的保证责任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60%即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6亿元,其余的40%保证责任由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碧辟(中国)有限公司承担。

  (4)除上述为属下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正常担保行为外,公司未发生证监发[2003]56号文所禁止的违规担保行为。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关联销售和采购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后,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董事选聘及高管人员的任免、薪酬制度、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等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自己的独立意见,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本报告期公司财务报告经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刘佩莲、潘冬梅签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2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0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丹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强文、冯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 马戈林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4年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丹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强文、冯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 马戈林

  现金流量表

  2004年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丹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强文、冯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 马戈林

  资产减值表

  2004年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丹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强文、冯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 马戈林

  资产减值表

  2004年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丹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强文、冯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 马戈林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变更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控股)公司包括:广州发展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广发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发展煤炭码头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加气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秦皇岛创跃发展燃料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基建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原电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检修有限公司、广州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中外合资企业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简称“珠电公司”)50%的股权,因珠电公司的经营管理由本公司负责,故本公司将珠电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简称“码头公司”)50%的股权,因码头公司另50%的股权由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故本公司按比例合并码头公司的报表。

  本期合并范围增加了如下公司:

  (1)、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4年4月22日注册成立;

  (2)、广州南沙发展煤炭码头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4年6月11日注册成立;

  (3)、广州发展加气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公司从2004年第四季度起变更为由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和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持股;

  (4)、深圳广发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4年12月9日注册成立。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 丹 地

  2005年3月14日

  股票简称:广州控股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05-3号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暨

  关于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4日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0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和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监事会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丹地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和〈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

  三.《关于通过〈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四.《关于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784,438,225.9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8,275,525.10元,提取法定公益金39,137,762.55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1,791,411,039.92元,在扣除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03年度现金红利438,480,000.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19,955,978.23元。公司拟按2004年底股本13.728亿股为基数,每10股送4股红股转增1股派2元现金红利(含税),其中,通过未分配利润送股票红利549,120,000.00元,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37,280,000.00元,通过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分配现金红利274,560,000.00元。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05年度。

  五、《关于提取2004年度激励基金的决议》: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调动经营者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发展,根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公司拟决定2004年度提取1,600万元激励基金对董事(除独立董事外,下同)、监事和对经营管理有贡献的管理人员实行激励方案。激励基金在公司2004年的经营成本中列支。分配方案拟由董事会决定。董事、监事和对经营管理有贡献的管理人员在获得激励金后将全部用于购买本公司股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的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关于续聘刘强文先生为公司行政总裁的决议》的决议:

  同意续聘刘强文先生为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裁,任期从2005年3月14日起至2006年7月8日止。(刘强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

  七、《关于续聘梁正国先生为公司行政副总裁的决议》:

  根据行政总裁提名,同意续聘梁正国先生为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任期从2005年3月14日起至2006年7月8日止。(梁正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2)

  八、《关于续聘吴旭先生为公司行政副总裁的决议》:

  根据行政总裁提名,同意续聘吴旭先生为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任期从2005年3月14日起至2006年7月8日止。(吴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3)

  九、《关于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决议》。

  十、《关于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的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同意续聘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等业务,聘期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十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自查表〉的决议》。

  十二、《关于通过公司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宜的决议》。

  日常关联交易事宜详见同日刊登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三、《关于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2005年4月19日上午8:30在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6、审议关于提取2004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8、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开会形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4月12日,2005年4月12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三)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发起人、法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5年4月15日前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四)会议时间、地点、费用及联系方法

  1、会议时间:2005年4月19日上午8:30

  2、会议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09号建银大厦27楼投资者关系部

  邮政编码:510045

  电话:(020)83606689

  传真:(020)83606693

  联系人:贝学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04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刘强文先生简历;

  附件2:梁正国先生简历;

  附件3:吴旭先生简历;

  附件4:《授权委托书》。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刘强文先生简历

  刘强文先生,1948年8月出生,华南理工大学管理与科学工程专业研究生班结业,工程师。1968年参加工作,1991年6月至1999年7月在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投资二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1993年6月至1995年12月任广州原能发展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12月至1997年1月任广州珠江电力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7月起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9年7月至2002年3月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2002年3月起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现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

  附件2:

  梁正国先生简历

  梁正国先生,1952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课程)高级研修班结业,助理工程师。1969年参加工作,1970年12月至1972年10月在宜宾发电厂工作,1972年10月至1991年12月历任华蓥电厂团委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车间主任,1991年12月至1995年12月在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检修分部主任、燃料部副经理、副总经理,1995年12月至1997年1月任广州珠江电力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1月至1999年7月任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7月起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9年7月起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政副总裁、能源物流业务(板块)总裁。

  附件3:

  吴旭先生简历

  吴旭先生,1962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经济师,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至1993年3月在轻工部广州轻工机械设计研究所工作,1993年3月至1999年11月在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策划部经理助理、交通事业部经理助理、副总经理,1999年11月起在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基础产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总监,2003年3月起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2003年7月起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政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代理公司(本人)出席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5、对1-4项不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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