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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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05: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05年3月1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监事。会议于2005年3月11日在嘉峪关诚信广场6007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胡绍祥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符合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财务决算及2005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产品代销协议》之补充修订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认为: 1、公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公司董事、经理人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是能够遵纪守法、勤勉尽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2、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0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公司的资产收购程序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法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定价方法和决策程序完整,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无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胡绍祥,男,1945年7月,中专学历。1996年3月-1998年2月任酒钢公司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8年2月-2002年11月任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监事会副主席、本公司党委书记;2002年12月至今任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1999年4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2、蒋志翔,男,196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12月-2001年12月任酒钢焦化厂厂长;2001年12月-2003年6月任酒钢宏翔投资公司经理;2003年6月任酒钢资产运营办公室主任;2003年12月任酒钢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处处长;2002年4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监事。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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