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600099)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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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 03:2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负责人陆海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三太,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4.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蒋祖辉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4年4月18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成套林业机械设备、营林机械、木材采集机械、林化产品加工专业设备、木工机床、人造板及木质纤维加工设备、木材处理机械、造纸机械、木工切削工具、手工工具以及上述机械、设备、工具的零配件的零售;木材、人造板材、家具及其它木制品的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本公司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本公司成员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设备安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①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为国家法人股,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5楼;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还控股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上市公司。 ②报告期内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股份没有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5.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在报告期内坚持“诚信创新”的经营理念,继续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和“双拖动”的发展策略,通过开拓外贸市场,扩大了产品的销售;通过降本增效,消化了原材料价格上涨不利因素的影响;通过学习国际先进的管理技术,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新产品的开发,先后对全地形车进行了改型,完善了LH250T-B摩托车,开发了新的水泵、风力灭火机等;公司加强了对外技术交流,通过与日本、欧洲等国际大公司的合作,开展了TPM、5S等活动;公司进行了工资制度的改进,推行了计件工资制和岗位工资制;公司还通过了国家摩托车行业二阶段准入的检查。2004年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的主营业务扩大,经济效益得到了增长,公司的经营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258,265,932.40 元。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6.8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6.9 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由于国内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大,致使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利润不能同比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外贸出口的比重较大,但国内销售的比例下降,主要是受到各城市对摩托车禁牌、限牌的影响。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681.77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68.18万元、10%法定公益金68.18万元、5%任意盈余公积34.09万元后,本期累计可分配的利润2427.98万元。公司拟以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21912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95.6万元,剩余1332.38万元转作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关联销售和采购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五次,独立董事都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力,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关联交易等发表独立的意见,维护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性。独立董事能够充分履行诚信和勤勉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8 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 2004年2月29日召开三届二次监事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列席了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一套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能够根据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在执行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2004年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维护了股东的长远利益。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出具的2004年度审计报告意见客观公正。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是在1999年度完成的10:3配股工作,2004年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一次变更,变更议案经过了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变更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变更结果更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有利于加快公司的发展。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关联交易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05)159号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4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汤加全 、吴霆 江苏省南京市正洪街18号东宇大厦8楼2005年3月10日 9.2财务报表(见附表)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变更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3月10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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