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收购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齿公司)部分股权收购资金的议案,同意调整收购三齿公司部分内部职工股的资金总额并相应调整其他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同意收购三齿公司部分股权(含45.48%国有股权及部分内部职工股)的总金额由2
700万元调整为3600万元。其中收购三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持有的三齿公司45.48%的国有股权的资金保持不变,收购三齿公司部分内部职工股的资金由不超过1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900.00万元,部分内部职工股的转让价格以经审计的股权转让基准日(2005年2月28日)三齿公司每单位注册资本所对应的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按1:1的价格转让。如果收购三齿公司内部职工股资金有剩余,剩余资金用于增资三齿公司。
2、同意对三齿公司的增资资金调整为不超过3900万元,但收购三齿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的募集资金总额保持6600万元不变。
3、同意相应调整已经三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200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2005年3月1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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