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000875)第一大股东股权冻结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09: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为吉电股份第一大股东,持公司11800.5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3%。近日,公司获悉: 一、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1月25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因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到位,所以解除对其持有的吉电股份19,002,500股国有法人股的查封。
二、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因同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解放大路支行借款纠纷一案,于2005年1月20日被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将其持有公司股权19,002,500股及红股、配股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05年2月1日到2005年8月1日。 三、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因同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解放大路支行借款纠纷一案,于2005年1月20日被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将其持有公司股权40,000,000股及红股、配股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05年1月21日到2005年7月21日。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目前累计冻结股份11800.5万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