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修改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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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05: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六次董事会于2005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均参加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均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收购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
200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三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出资不超过1000.00万元收购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齿公司)部分内部职工持有的三齿公司股权。(具体事项详见2005年1月15日《上海证券报》) 经多次协商,合计约占三齿公司41.50%股权(约1200万元注册资本)的内部职工股拟转让给我司,并决定以2005年2月28日为三齿公司内部职工股转让基准日。根据2005年2月28日未经审计的三齿公司帐面净资产值估算,我司需支付三齿公司部分内部职工持有的股权转让金额1800.00万元左右。因预计需支付的三齿公司部分内部职工持有的股权转让金额与三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不超过1000.00万元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调整收购三齿公司部分内部职工股的资金总额并相应调整其他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同意收购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三齿公司)部分股权(含45.48%国有股权及部分内部职工股)的总金额由2700万元调整为3600万元。其中收购三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持有的三齿公司45.48%的国有股权的资金保持不变,收购三齿公司部分内部职工股的资金由不超过1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900.00万元,部分内部职工股的转让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股权转让基准日三齿公司每单位注册资本所对应的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按1:1的价格转让。 如果收购三齿公司内部职工股资金有剩余,剩余资金用于增资三齿公司。 2、同意对三齿公司的增资资金调整为不超过3900万元,但收购三齿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的募集资金总额保持6600万元不变。 3、同意相应调整已经三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2005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 公司于200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由于调整收购三齿公司部分内部职工股的资金,董事会同意对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做相应修改,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及其他事项均不变。议案修改内容具体如下: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十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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