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第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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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05:3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公告本公司于二OO五年三月四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本第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王水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
一、批准《关于安徽高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收购合同书》的条件和条款,并授权本公司任何一位董事代表本公司与总公司签署其认为因进行上述事宜合理地与其有关且合乎本公司利益的所必需之一切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以及作出其认为必需、应当或适当的修订、修改和增订; 二、授权董事会秘书谢新宇先生代表本公司发出有关报章公告及股东大会通告; 三、批准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批准并采纳高界高速公路[交通收费预测研究报告]、[营运及养护费用报告]和[估值报告]及有关报告的摘要函件;采用[估值报告]中使用的折线率等重要评估参数、预期各年度收益等重要评估依据; 四、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谢新宇先生及百富勤公司准备致股东通函并安排印刷; 五、批准、确实和追认以下委聘,并对委聘的程序、获聘机构的工作能力、独立性及评估结论的合理性予以同意: 1、 B N P法国巴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财务顾问; 2、华德信亚洲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的独立财务顾问; 3、美国评值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业务估值顾问; 4、伟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交通顾问; 5、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和何耀棣律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的境内和香港法律顾问。 以上委聘仅限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董事王水、李云贵、屠筱北等在总公司担任职务,属本项关联交易的利害关系人,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五个议案均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行情 论坛)高速(资讯 行情 论坛)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 O O五年三月四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