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达(600687)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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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 09: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5年3月7日,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杭州分行浣纱支行1500万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限为2005年3月1日至2005年8月10日。保证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由杭州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伍仟玖佰万元整,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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