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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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 09: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青岛澳柯玛(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经与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核实,因其下属企业北京澳柯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长江计算机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其所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国家股被冻结,冻结期限从2005年3月7日至2006年3月6日。
目前,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就上述冻结行为的合法性已向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