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珠(600873)四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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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 05: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8日9:30在山东省潍坊市北宫东街191号潍坊浩特电气分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5年2月25日以传真、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由监事会主席匡卫东
(一)《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200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200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0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8201911.10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计提5%的法定公益金0元。由于截止2003年度未分配利润-126859097.25元,2004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18657186.1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资金现状,确定不进行(现金或股票)分红,不转增股本。 (六)《200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七)《200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三月八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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