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燕(600763)法人股股权转让事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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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05:4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于今日接到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群实业)通知,宝群实业于2005年3月4日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签订《法人股转让补充协议》,就宝群实业受让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屯河集团)持有的本公司4760万股法人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中国华融作为屯河集团的托管方,经审慎调查承认宝群实业于2004年4月16日与
2、经中国华融和宝群实业双方同意,确定将该股权转让价格在《法人股转让协议》确定的价格基础上增加人民币270万元。 3、在中国华融、宝群实业双方签署本协议后2个工作日内,宝群实业向中国华融一次性支付270万元。 4、宝群实业承诺切实履行好大股东职责,维护众多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04年8月26日,中国华融与屯河集团签订《资产托管协议》。根据协议,屯河集团将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可撤回地全权托管给中国华融,由中国华融以自己的名义全权行使其全部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权利。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宝群实业已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尚需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后方可办理。 特此公告。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七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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