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太实业控股股东国有产权划转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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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 07: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内蒙古兰太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下称:吉盐化集团)通知,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吉盐化集团国有产权持有人,下称:阿盟行署)于同日与中国盐业总公司(下称:中盐总公司)就将吉盐化集团64.09%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中盐总公司的事宜正式签署了《阿盟行署、中盐总公司关于吉盐化集团国有产权划转协议》。最终划转尚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若本次国有产权划转成功,中盐总公司将直接持有吉盐化集团64.09%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212686030股国有法人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9.22%,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