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开(600167)公布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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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 07: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南湖科技开发集团公司(下称:南科集团)于2004年8月15日与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美集团)及北京浩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浩天公司)分别签订了《关于公司国家股股份转让协议》,南科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5510万股(占总股本的29%)转让给联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090万股(占总股本的11%)转让给浩天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美集团持有公司29%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南科集团持有公司23.16%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浩天公司持有公司11%股权,
本次股权划转已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有关文批准,公司于2005年3月4日接到南科集团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已经批准此次股权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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