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股份(600092)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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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 05: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美星环保产品有限公司接到陕西省高院[2005]陕执二公字第18号《民事裁定书》。因西安美星环保公司在银行贷款1000万元,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数码西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珠海天华集团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公司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重大诉讼及违规担保: 1、本公司为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8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逾期未还。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2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天华骏烨功率元器件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900万元,由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担保,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因贷款逾期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已承担担保责任,并向北京第一中院申请执行本公司反担连带保责任,北京市高院以(2004)高执字第261号《民事裁定》裁定:移送至北京宣武区法院执行。 3、经公司自查发现,为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5000万元,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以上担保均为关联担保,公司将进一步对担保及重大诉讼事项进行自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五年三月四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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