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600279)诉讼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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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 05: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重庆港九(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现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2004年10月,公司所属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坡分公司”)在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园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开设的自有资金账户上购买了21050手04国债(5),并与华龙证券签订了《借券协议》,同意华龙证券以回购的方式使用公司借给华龙证券使用的国债(详见2005年1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2005-001号公告)。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根据与华龙证券签订的《借券协议》约定,于2005年1月10日向华龙证券发出解除《借券协议》的通知,但华龙证券没有同意。因此,为了有效防止风险,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的诉讼。 人民法院决定于2005年4月11日对公司诉华龙证券一案开庭进行审理,同时,人民法院根据公司的请求,已经对华龙证券使用的公司的国债采取了保全措施。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备查文件: 1、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124号); 2、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三月五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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