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科创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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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07: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3月3日上午8:30在晋城市金辇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27,43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371,250,000股的61.26%,会议由董事长贺贵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逐项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份数为227,4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2、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股份数为227,4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3、审议通过《2004年度财务决算和2005年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股份数为227,4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4、审议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二OO四年度实现净利润281,867.850.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1,845,916.7元,提取10%的盈余公积28,184,591.67元和10%的法定公益金28,184,591.67元,分配2003年度现金股利55,687,500.00元,加上年初滚存的未分配利润180,177,090.98元,2004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为349,988,257.81元。 公司决定以2004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股利74,250,000.00元,占2004年实现净利润的26.34%,剩余利润275,738,257.8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和用于公司今后的发展。 赞成股份数为227,4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5、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报酬和续聘的议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经双方协商,确定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酬为35万元,其审计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公司负担。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00五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赞成股份数为227,4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6、审议通过《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股份数为227,4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股份数为1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此项议案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从业律师贺虎林先生进行了全过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三月三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