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机电(60015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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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05: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3月1日在上海航天大厦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首先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董事会作出的所有议案无异议。
监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所赋予的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依法运作、经营管理、财务审计等重大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同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认为应进一步加快对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执行力度,公司经营层应抓紧落实,加快推进;对参股公司上海航天福莱特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沈辰祉抽逃资本金案,督促公司经营层通过法律程序加快追讨资金,将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 4.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三月三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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