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化高新国家股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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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05: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前,本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抄送的《关于北京燕化高新(资讯 行情 论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71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同意中国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所持
此次国有法人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129,606,749股。其中,呼和浩特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55%,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天华国际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持有1485.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46%,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性质为非国有股。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待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执行。公司将根据审核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2005年2月3日和2月6日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分别与呼和浩特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华国际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将呼和浩特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华国际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受让的股权数分别调整为3700万股、1485.05万股,股权转让价格以及其他转让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3月2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