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罗药业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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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连美罗药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2月27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6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75,0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5,000,000股的65.22%,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40,000,000股的0.00025%,占公司总股本115,000,000股的0.000087%。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成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投票的法人股股东及授权代表4名,代表股份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出席现场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40,000,000股的0%,占公司总股本115,000,000股的0%;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40,000,000股的0.00025%,占公司总股份115,000,000股的0.000087%。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关于购买大连美罗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大连美罗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00,100股,同意2,100,0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股的99.995%;反对10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股的0.00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表决股份总数股的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0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股份总数的0%;反对100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军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份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2月2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