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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05年2月25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千岛宾馆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林连生监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三名监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2004年度董事工作报告》;

  2、同意《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同意《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4、同意《2004年度分配预案》;

  5、同意《公司章程修正案》;

  6、同意增设安全环保管理部;

  7、同意在阿根廷设立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四次监事会

  二00五年三月一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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