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赛格:第二大股东所持股权被司法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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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 08: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深赛格(资讯 行情 论坛)于2005年2月24日接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因原告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诉被告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29,968,232股,占总股本的17.9%)、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稀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提出
同时,《通知书》要求公司协助执行下列项目:冻结被告广州福达公司所持有的深赛格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129,968,232股及红利、配股红股等孽息,股东代码:0800020208,冻结期限从2005年2月24日至2006年2月23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对上述股份进行买卖、转让、抵押等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