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000608)2004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 01: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年度报告正文的修改 1、在原第九节重要事项.三中增加“1、公司与关联方销售和采购情况”,其他项目
公司与关联销售和采购情况:单位:千元 注: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设 2、在原第九节重要事项.三.2中增加(4),内容如下: (4)2003年9月16日,河北建设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苑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约定河北建设负责阳光苑公司开发的北京阳光大厦项目的建设施工,《施工合同》签订时不属于关联交易。2004年3月30日,河北建设之控股子公司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燕赵”)与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广西阳光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04年12月22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建设因此也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前述《施工合同》的持续履行构成了关联交易。 《施工合同》总价款126,897千元。由于设备及外装修由阳光苑公司自行采购,因此,合同结算金额预计为109,000千元。截止2004年12月31日,阳光苑公司已向河北建设支付工程款90,900千元。北京阳光大厦项目已于2005年2月3日竣工验收。 3、原“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三、会计报表附注”之“7、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的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性质: (5)、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 二、关于年度报告摘要的修改 年度报告摘要7.4.1的内容原为: “7.4.1 关联销售和采购 适用 √不适用” 现修改为: “7.4.1 关联销售和采购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公司根据以上补充公告修订后的年度报告全文、年度报告摘要以及本公告将同时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更新登载。 特此公告。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2月25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