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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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 01: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5年2月24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名,出席会议监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李关良监事长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1、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04年度财务决算和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情况报告。 6、公司支付200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2004年,公司支付给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公司不承担差旅费)。支付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公司不承担差旅费)。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永大华业字(2005)第0159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贵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入情况。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材料和证据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实施了包括调查、取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1999]第127号文批准,贵公司于1999年9月23日发行新股,发行股份4亿股,发行价人民币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0.45亿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为人民币39.55亿元。资金到位时间为1999年9月29日,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华业字(1999)第1108号验资报告验证。 2、增发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2]135号文核准,贵公司于2003年1月3日发行新股,发行股份3亿股,发行价人民币8.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0.41亿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为人民币24.94亿元。资金到位时间为2003年1月13日,业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安永大华业字(2003)第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8]202号文《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市问题的批复》规定,“发行股票所筹资金全额用于扩充资本”。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39.55亿元已全部用于充实银行资本金,提高了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本基础。前次募集资金与公司其他资金一并投入运营,使公司规模、效益大幅增长。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安排,贵公司已用人民币3,473万元收购兼并银行同业。 (二)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贵公司增发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充实银行资本金,并与贵公司其他资金一并投入运营。 1、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货币单位:人民币千元 2、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对照说明: 货币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约人民币50亿元,全部用于充实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94亿元。 3、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2004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披露的金额的对照说明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千元 4、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披露金额的对照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千元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本次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发行新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艳 陈露 中国 上海 2005年2月24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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