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英教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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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 01: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英豪科技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2月2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2205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公司股份149,815,360股,占股本总额的33.97%,其中流通股38,400股,占股本总额的0.0009%,法人股149,776,960股,占股本总额的33.964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4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公司董事杨美超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过讨论,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149,815,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深圳新东方律师事务所田高翔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新东方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豪科技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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