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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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 01: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05年2月18日向全体监事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广西阳光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5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人,参会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达成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股东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张巨兴先生、张馥香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洪玉先生为职工代表选出的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以上监事任期3年。 特此公告。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2月25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巨兴先生:1954年4月生人,现年51岁,大学学历。曾任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基建处、北京市华融综合投资公司经理,本公司第二、三届监事会召集人。现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派出的监事及监事会召集人。 2、张馥香女士:1961年11月生人,现年44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市房地产信托投资公司主管会计,香港VETCHHOLDINGSLTD会计师,国家开发银行国际合作基金管理部综合处负责人,中瑞合作基金总会计师,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派出的监事。现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派出的监事。 3、王洪玉先生:1951年1月生人,现年54岁。曾任北京希福连锁总店副总经理,北京新大都装璜材料联营公司经理,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现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