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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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 01: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饶戈平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本人饶戈平(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饶戈平 日期:2005年2月25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