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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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 01: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2月25日上午在西安新纪元宾馆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董事长马金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4256万股(均为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批准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彩虹电子”),且为了适应彩虹电子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要求,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资讯有限公司与彩虹电子、彩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重新签订采购协议、销售协议及动能供应协议。 本议案之详细内容见本公司2005年1月14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 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了表决权。 同意票612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2、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了增强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决定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进出口业务。变更后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彩色显示器件、电子产品及零部件、原材料的生产、开发、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物租赁;承办“三来一补”业务。 授权董事会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彩色显示器件、电子产品及零部件、原材料的生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实物租赁、承办“三来一补”业务变更为彩色显示器件、电子产品及零部件、原材料的生产、开发、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物租赁;承办“三来一补”业务。 同意票24256万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