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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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05: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根据2005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出的会议通知,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5年2月24日(星期四)上午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0,0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的75.04%。其中,参加表决的法人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名,代表股份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鸿增先生主持,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计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彭文莲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原公司监事崔卓敏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同意选举彭文莲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期同本届监事会。 有效表决票60,032,000股;赞成票60,032,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赞成票为32,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姚焕然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原公司独立董事丁时勇先生调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同意丁时勇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选举姚焕然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有效表决票60,032,000股;赞成票60,032,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赞成票为32,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崔卓敏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原公司董事郑路明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选举崔卓敏女士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有效表决票60,032,000股;赞成票60,032,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赞成票为32,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对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45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地产)增资4,500万元。鉴于东原地产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对东原地产进行增资属关联交易。在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 有效表决票32,000股;赞成票32,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可参见2005年1月21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有关公告。 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程序均合法有效。特此公告!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四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