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推荐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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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05: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等发表以下意见: 1、我们同意董事会推荐胡建宁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同意监事会推荐赵广纪先生
2、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签字: 陈晓红 江水波 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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