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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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 05:3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2月19日上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进行表决,情况如下: 此议案以44,382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朱新华董事、何永成董事辞去董事职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以44,382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王宁先生为公司董事、戴朝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此议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杨军、张磊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二月十九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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