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决议公告和诉讼公告的补充更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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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 01: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月17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中遗漏了附件一:自查报告的附表(见下),特此补充并致歉。
本公司于2月17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诉讼的公告》第三段第六行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于2004年1月6日将广州新太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所质押的存单兑现用于清偿第一被告的有关欠款应为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于2005年1月6日将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所质押的存单兑现用于清偿第一被告的有关欠款,特此更正并致歉。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2月18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