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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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 05:3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人,实到董事七人(董事:韩海林、张春仁、魏光林、郑跃文、任晓剑共五人;独立董事:陈克林、刘韧共两人。董事张万欣、龚
与会董事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高电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授信业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河南平高电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0%的股份)于2005年2月1日至2007年2月1日之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的签署的最高余额(指授信业务余额的最高时点数,该时点数以营业日营业终了时的数字为准),本外币折合人民币不超过贰仟万元(该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已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扣减已缴纳的保证金后的余额、已开出的银行信用证金额扣减已缴纳的保证金后的余额、用于贴现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之和)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韩海林董事长在有关担保合同上签章。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2月17日上海证券报 |